0591-87585506
5月22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气象局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除易燃易爆场所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每年检测一次;从事雷电防护装置的机构应持有省级气象主管部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并按照相应登记资质允许范围和技术标准开展业务。
《通知》要求,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压实业主和管理使用单位的首要责任以及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已投入使用雷电防护装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合力推动建筑领域雷电灾害防御能力提升。
(作者:张建华 责任编辑:颜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