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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商洛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商气发〔2023〕28号),要求进一步提高雷电灾害防护能力,切实做好商洛市防雷安全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气象、应急管理部门、各防雷安全单位、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防雷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要形成防雷安全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提高防雷安全监管效能。
《通知》要求,一要切实提高防雷安全监管水平。各级气象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防雷减灾工作,联合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综合督查工作,全面摸排防雷安全单位基本信息。二要严格执行防雷减灾管理有关规定,落实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要求,落实防雷检测资质管理规定,依法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通知》强调,要不断提高雷电灾害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气象部门要加快雷电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建设,提高雷电天气预警水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作,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防雷减灾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安全生产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雷电防护应急预案。